关于鹰潭高新区幼儿园2025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8 10:23:08    来源:    已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鹰潭高新区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确保鹰潭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现就鹰潭高新区幼儿园2025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

  3.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入园条件

  年满三周岁(2022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具有鹰潭市主城区(月湖区、高新区、信江新区)户籍或房产证。

  三、招生时间

  1.幼儿园公告时间:6月18日- 6月22日。

  2.幼儿园登记审核时间:6月23日- 6月29日。

  3.资格审核公示时间:6月30日。

  4.随机摇号和公示名单时间:7月3日。

  四、招生方式

  鹰潭高新区幼儿园除政策优待人员外,其他招生名额全部通过系统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每名幼儿只能申请报读1所公办幼儿园,多园报名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当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录取名单;当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招生名额时,则由家长代表操作系统,随机摇号产生录取名单。

  五、招生程序

  1.发布招生公告。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报区社会事业局备案。6月18日- 6月22日,各幼儿园在本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发布各自的具体招生公告,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进行登记审核。6月23日- 6月29日,幼儿家长根据所报幼儿园要求进行网上登记,并在规定时间携带幼儿出生证、户口本、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对预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资料信息不真实、不齐全将不予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幼儿方可参加随机摇号。同时,各幼儿园要随机选择参与摇号家长代表,并于7月1日公示通过资格审核幼儿名单和参与摇号家长代表名单。

  3.系统随机摇号。7月3日,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各相关幼儿园承办,具体负责公开随机摇号。各幼儿园要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核幼儿信息导入随机摇号系统,由家长代表操作摇号系统,根据幼儿园招生名额抽取相同幼儿数,当场公布登记摇号结果。

  4.公布录取名单。根据摇号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天在幼儿园门口和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家长根据鹰潭高新区各幼儿园公告要求时间,凭赣服通缴费凭证到幼儿园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不缴费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入园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监督指导。鹰潭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区社会事业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招生名单报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凡未报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自行招收的幼儿一律不予办理学籍。

  2.确保公平公正。各幼儿园要建立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区社会事业局按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审核确定,妥善安排入园。

  3.加强招生服务。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公平。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热情、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要周密制定招生各环节工作方案,特别是集中摇号的组织工作方案,并及时报区社会事业局备案,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收费管理。各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等。要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应落实相关资助和保障政策,确保困难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失学。

  鹰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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