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6 11:12:22 来源: 已点击:
为依法有序开展鹰潭(余江)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简称“此案”)第一批资金清退工作,需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6日。
二、领取对象
经债权登记并核实受损的出资人。对一人名下的数人出资,由出资具名人领取。
三、领取地点
鹰潭市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受损出资人登记地点在白鹭公馆一楼,余江县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受损出资人登记地点在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邓埠派出所。
四、领取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原件用于核对。
2.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名下一类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后返,登记领款账户信息。该账户信息适用于此案的每一次领款程序,若在案件审理和清退期间,确需变更领款账户信息的,需到原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公安分局重新确认。
五、特别提示
1.出资人签字领取《资金登记回执》,并提供收取清退款的本人账户信息,才能参与后续清退。
2.出资人对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信息、材料真实性有误,导致无法顺利发放,由出资人自身承担相应后果。
3.出资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出资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4.出资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资金登记回执》,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相关出资人自行承担。出资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领取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余江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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