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9 10:23:19 来源: 已点击: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春节和元宵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禁放区”):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鹰潭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鹰府发〔2019〕18号)规定,鹰潭高新区实行全域禁燃禁放。
二、白露街道承担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体责任,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三、全体公职人员要模范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遵守。
四、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监督、劝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