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7 09:44:06 来源: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已点击:
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在高新区岗上艾家(西湖湿地公园二期)设置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允许人民群众在固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高新区其他范围内禁燃禁放。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允许集中燃放区域
高新区岗上艾家(西湖湿地公园二期)圩堤由西向东延伸(详见附图中红色标注区域)
二、允许燃放时段
除夕(2月9日20:00—24:00)
元宵节(2月24日20:00—24:00)
三、允许燃放种类
允许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全域全时段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孔明灯”及无固定轨迹的“加特林”烟花等危险性较大的烟花产品。
四、燃放安全提示
集中燃放点采取封闭式管理,市民请尽量乘坐公交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集中燃放区域,减少集中燃放点周边道路交通压力,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带入集中燃放点。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引导,避免人员聚集,依法、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五、有关注意事项
高新区其他范围内禁燃禁放,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