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5 09:10:01 来源: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已点击:
高新区各企业团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将《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赣消规〔2023〕1号)予以公告,请全市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纸质文档申报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月30日前主动向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申报。
2023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符合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可以直接确定为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需重新申报;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申报说明,由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予以调整。申报地址:高新区和谐路1号,联系方式:18162113600。
附件:
1.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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